一、我的身体从来不是我的
他们说我天生一副狐媚相,三寸金莲走起路来摇风摆柳。可谁记得,九岁那年我被卖到张大户家时,那双缠足的布条勒进皮肉的痛?老爷的涎水滴在我后颈时,我不敢回头,只能盯着自己绣鞋上歪歪扭扭的鸳鸯——那是我用血泡烂的手指,熬了三个通宵的"功课"。
武大郎的婚床上,我数着房梁的裂缝直到天明。这个三寸丁谷树皮的男人,他的手指像发霉的胡萝卜,碰到我肌肤时激起一阵颤栗。你们笑我偷汉,可曾见过他醉酒后,用烙饼的铁钳在我大腿内侧烫出的梅花印?
二、西门大官人的金丝笼
遇见西门庆那日,我发间的银簪子突然有了温度。他替我拾起落地的罗帕时,指甲修剪得比王尚书家的小姐还齐整。那一刻我忽然明白,原来男人的手也可以不带着腌臜的葱蒜味。
他送来的杭州绸缎会说话,裹在身上就自动缠绕出风流曲线;他喂我吃的玫瑰酥会开花,在舌尖绽放成一片春光。你们只道我贪恋云雨之欢,却不知我真正上瘾的,是那种被珍视的错觉——就像他书房里那尊定窑白瓷,明知迟早要碎,也要先捧在手心把玩个够。
展开剩余48%三、砒霜里的月光
给武大灌药那晚,月亮特别亮,亮得能照见碗底没化开的渣滓。他的喉结在我掌心下滚动,像吞钩的鱼。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王婆时,她家檐角挂着的风干鱼,眼珠子变成了灰白的琉璃。
你们说我狠毒?可知道这世道早把砒霜拌在我们女人的饭食里。武大死后第七日,我对着妆奁描眉时,发现额角生出了第一根白发。原来杀过人的人,连衰老都比旁人来得痛快些。
四、紫石街的雪埋葬了什么
被武松揪住头发拖出房门时,我瞥见墙角那盆洗脚水结冰了。多像那年元宵节,西门庆用貂裘裹着我在院子里赏的琉璃灯。刽子手的刀比想象中凉,但比不上西门庆最后看我的眼神——就像拂去衣袖上的一点胭脂。
现在他们把我的故事编成曲子,茶肆里的闲汉们边听边咂嘴。可那些唱词里从不会提:在被称作淫妇之前,我先是张家的婢女,是武家的牲口,是西门庆收藏的活古董。我的罪孽从来不是欲望太盛,而是错把男人施舍的鱼水之欢,当成了救命的甘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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